普洱市社会保险查询

普洱市社会保险政策

社保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随着广大百姓对社保的认识,办理社保的意识愈来愈成为未来生活基本保障的潮流。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企业、个人办理社保手续,办理社保需要准备材料相关内容。 一、普洱市个人办理社保流程 查看详情>>

最新普洱市社保关系转移的具体步骤

从普洱人社局了解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职工调离社会保险统筹单位并经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的,可向普洱市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一、云南省社保关系转出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纸张规格用A4纸)。

3、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证明》。

二、云南省社保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一)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减员次日或之后再到省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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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洱市社保费征缴管理相关条例(部分)

据了解,普洱市为维护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管理条例。这次小编为大家重点介绍关于征缴管理这部分的内容。

征缴管理内容(选取第十二条至二十三条)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地方税务机关,依据政府批准的社会保险收支预算研究制定,并抄送财政部门。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应当自登记成立或者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在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终止缴费的,应当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果,然后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纳或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后,再到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额等,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社会保险费数额;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履行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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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理普洱市社保信息变更登记

从普洱市人社局了解,依据省对社保信息变更的相关政策规定,社保小编从普洱市人社局了解了办理社保信息变更登记的办理指南,包括办理申请材料准备,办理的程序。同时,按照云南省社保局的规定,社保登记变更业务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1、申报范围

已登记的参保单位的名称、性质、法人代表(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申请社保登记变更。市级参保单位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局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2、申报材料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3、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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