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7号市机关办公楼4号楼
电话: 0763-3381331
网址:http://www.qylss.gov.cn/
清远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清远小市三号区66栋三楼
电话:0763-3368065
网址:http://www.qysi.gov.cn
清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
业务咨询电话:0763-3877332
传真:0763-3877330
清远市社会保险政策
2016年清远市最新社保政策详细介绍
2015年清远市社保新政策又有了新的变化,首先是清远市2015年上半年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和比例,社保缴费工资下限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其次《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了新的亮点,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更合理,增加了多项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扩大了享受待遇人群范围。
清远市2015年上半年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和比例
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
统一各个险种的缴费基数下限
跟以往相对比,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农民工政策。以前清远企业用工分两种缴费方法,一种是一般职工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另一种是农民工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此次调整后两者按统一基数和比例缴费。
对参保人的影响变大
查看全文>>相关阅读
关于清远市办理单位社保缴费登记的详细操作流程
也许大家会知道单位缴费登记的内容是包括社保级次和社保管理机构、缴费单位类型、行业分类、社保登记状态、单位社保号。那么,我们经常遇到的办理社保单位缴费登记是应该怎样的来办理呢?那么,现在社保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清远市单位社保登记的详细操作流程吧。
单位缴费登记是指新开业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地税机关在征管系统中建立该纳税人的社保缴费资料档案,将其纳入社保费管理系统。
办理单位社保缴费登记操作流程
(1)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和个人缴费登记。
(2)分局征收大厅经办人员接收和核对缴费单位按业务需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经核对无误的,受理人签名和填写受理日期出具受理回执。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暂不予受理,并告知参保单位补齐所需资料。
(3)征收大厅受理后把资料传递相应的管理员,管理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前台移送资料的审核工作,按业务规则由系统派发参保单位社保号,并与纳税人编码关联,在系统中建立参保缴费单位的基础资料档案,将其纳入社保费管理系统。
(4)缴费单位向在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缴费登记后,须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政策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查看全文>>相关阅读
清远市社保信息变更流程及详细介绍
可能大家都不会很清楚清远市社保信息变更需要怎么办理,所需资料是什么,那么大家都不用着急,现在就由社保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了关于清远市办理单位缴费资料变更和个人登记资料变更的详细业务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及其业务规则,希望对大家比较有帮助。
单位缴费资料变更
单位缴费资料变更是缴费单位纳入税务机关管理后,涉及缴费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缴费登记变更。
1.具体业务操作流程:
(1)缴费单位的社保缴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变更手续。
(2)主管税务机关前台经办人员接收变更缴费登记资料后,当场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回执》;对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暂不予受理,并告知参保单位补齐所需资料。
(3)受理后把资料传递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处理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将处理情况通知缴费单位。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