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社会保险查询

秦皇岛市社会保险政策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家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秦皇岛实际,制定最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政策。 第一条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征缴办法)和有关法律、 查看详情>>

秦皇岛社保转入办理指南

从秦皇岛社保局了解,社保转入需要参保单位填报《新增人员审核登记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提供单位的《增人计划卡》、《增人通知单》、《人员调动登记表》等资料,同时参保单位携带盖有“秦皇岛市机关事业单位业务审核专用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财务科索取开户银行及帐号信息。

一、参保单位填报《新增人员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参保单位填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参保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1.《增人计划卡》、《增人通知单》、《人员调动登记表》、任命文件之一。

2.《工资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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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单位社保信息变更操作

秦皇岛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型,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其中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社保信息变更。  

秦皇岛单位社保信息变更办理条件

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帐号;

9.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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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最新社保政策规定简要介绍

随着秦皇岛的发展,社保被大家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秦皇岛人民政府、社保局等各部门不断为社保政策补充完善,为社保的规范和管理。

秦皇岛市困难企业可获社保扶持政策

从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已于近日在全市开展受金融危机影响困难企业认定帮扶工作,获认定的困难企业可享受社保扶持政策。

据了解,获认定的困难企业可享受一系列社保扶持政策: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今年年内,缓缴期限最长6个月,缴费时间累计计算,按规定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同时,可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今年可免缴1-2个月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应按规定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今年费率暂不上浮;可下浮1-2档工伤保险费率。

同时,该市还规定,稳定就业人员可获得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2008年秦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秦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为缴费基数,按企业和个人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计算补贴额。执行期为今年年内,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享受补贴人员总数不超过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总数的25%。同一企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补贴。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秦皇岛最新医保政策

调整最低缴费基数和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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