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绥化市中兴东路72号
电话:0455-8761290
网址:http://shhrss.gov.cn/
绥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绥化市北二东路
电话:0455-8213490
绥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绥化市南三西路
电话:0455-8216082
网址:http://www.shzfgjj.com/
绥化市社会保险政策
关于绥化市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介绍
随着时代的不断前进变化,全国大范围进行社保待遇给付标准调整,各地社保基数也出现不同的变化。绥化市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的调整内容有哪些?这里社保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了解!
生育保险待遇给付标准
根据《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绥政发[2007]49号)的中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给付标准如下: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怀孕、生育、流产及引产或终止妊娠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流产及引产(以下简称生育)期间,可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按0.8%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0.5%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仍按原工资支付渠道解决。
(二)生育医疗费。
查看全文>>绥化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的介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的社会安全制度,是居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之一。而社保关系的转移也时常发生,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绥化市社保的转移流程是怎样的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现在就跟着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市内转移
1、原来的单位给你办理停保手续,部分地区需要同时办理就业备案的解聘。 2、到新单位办理社保增员,提供你原来的社保编号就可以了。 3、每个人的身份证在一个城市,只对应一个社保编号,所以不用重新开户。 4、从原单位离职后,保存好劳动档案。比如劳动合同,招用人员登记表、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退休的时候会审核。
跨市转移
1、带上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到你需要转入的社保局开具社保转移接受函;
2、凭接收函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查看全文>>绥化市社会保险缴费基金监督办法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的基本保障,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人们的基本利益。绥化市颁发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管理办法,《办法》包括哪些内容?下面就跟着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第一条
为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根据国务院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及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帐户收支和结余情况的监督,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第三条 劳动保障部主管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
第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应遵循客观、公正、合法、效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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