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社会保险查询

台州市社会保险政策

社保小编了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出台是为了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累计参保者缴费年限,让参保者能更快更好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必要情况下可以选择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为了让大家快速办理省内及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小编将对台州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资料 查看详情>>

台州市社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参保办理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相信很多人都会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为此社保小编从台州市社会保障局收集到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台州市社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设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等工作。《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理条件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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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台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的介绍

据社保小编了解,社保卡作为就业扶持政策及社保参保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缴费申报、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那么,台州市社会保险参保流程是怎么样的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

 

办理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4份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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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社会保险征缴条例暂行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执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保险费用的来源,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行业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台州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关的社会保险征缴条例进行监督管理。至于具体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跟着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缴费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办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缴费单位应当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第五条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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