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查询

天津市社会保险政策

小编从天津社保局了解到最新的天津市社保费征缴政策规定,天津市为保障天津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规范社保征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社保费征缴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 查看详情>>

天津市社保政策最新规定通知

根据国家2015年最新社保政策规定,社保政策规定,天津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统一社保管理,规范管理制度,推行社保最新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敲定退休年龄延5用10年。

敲定退休年龄延5用10年

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步伐渐行渐明朗,三中全会中央已敲定:延长5岁用10年。

对于延迟退休提出的方案是:

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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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转移和公积金转移办事指南

随着工作单位变动或单位整体迁移,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怎么随之转移?办理手续有哪些?社保小编专门从天津社保局了解了相关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天津市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

社保转移的办理流程:首先需要办理人到天津的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纳凭证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凭证,并且要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材料,然后将材料交到在外地的新参保地,办理保险转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职工工作单位变动或单位整体迁移到其他单位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转移: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清册》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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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业社保办理的手续指南

天津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五种,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和保险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每一位公民的合理合法福利,社会保险与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都息息相关。作为企业有责任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为社会保障贡献一份力量。

天津市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提供:

⒈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⒉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⒊用人单位《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⒋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⒍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天津市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查表》,并获取由分中心提供的与银行签定扣款协议所需的社保ID号。

登记后由参保单位持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和社保中心提供的ID号到开户银行签定《社保扣款协议》,并于每月1-8日的工作日,携带公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与银行签定的《社保扣款协议》(首月参保提供)来分中心6-9号窗口办理申报缴费,3日内分中心进行扣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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