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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燕泉北路39号
电话:(0735)2223233
郴州市失业保险政策
郴州市2016年全新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郴州市人事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该说明表明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失业保障的领取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郴州市失业保险领取需要提交的资料
a、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通知;
b、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c、解除劳动关系证明;d、填写相关表格;
e、属领取安置费后重新就业再次失业人员,需提供在原国企工作的档案。两次就业不在同一统筹区域的,提供原经办机构的缴费证明
介绍郴州市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据失业保险小编了解,失业保险虽然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少被用到,但是大家还是会进行购买和参保的,接下来的时间,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郴州市失业保险参保条件、材料、流程、地点等详细信息,供大家阅读和参考。
郴州市失业参保办理条件
1、城镇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按属地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用人单位;
3、单位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上年度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郴州市失业参保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郴州失业保险的最新政策解读
据悉,现在郴州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市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3%,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同时,郴州作出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扩大失业基金支出的重要举措,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郴州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根据郴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发〔2015〕53号)精神,从2015年7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提高后北湖区、苏仙区每人960.5元/月,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每人875.5元/月。其他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算基数的各项待遇相应调整。
郴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和作用,推动失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郴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1.地区按照保障基本生活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统筹兼顾、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和预防失业工作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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