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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
电话:0878-3369288
服务热线:12333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楚雄州失业保险政策
楚雄州失业保险缴费须知
提到失业保险相信楚雄州市民众所周知,失业保险是职工缴纳的五险之一,是保障职工在失业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小编从楚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了解到,现楚雄州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4%,个人的缴费比例为0.6%。 具体内容请查阅小编整理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楚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
楚雄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查看全文>>详细介绍楚雄州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事项
关于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大家是否了解?其实说到这个失业保险的办理程序,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主要还是看各位有没有掌握其中的窍门而已,失业保险小编在这里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楚雄州失业保险办理的详细步骤,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楚雄州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1、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
2、参保单位新增参加失业保险人员。
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失业保险。
楚雄州失业保险办理材料
1、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
查看全文>>楚雄州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小编从楚雄州人社局了解到关于楚雄州完善失业保险的最新政策,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其中主要是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那么具体的调整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不用着急,小编为您整理了调整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高每月1019元
从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发出关于调整全州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最高为每月1019元,比2015年增长15%,新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对我州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按新标准发放(补发)。
提高后失业保险金仍然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月均缴费工资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比较后核定。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为:二类区(楚雄市辖区)缴费工资低于(等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每月820元、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低于(等于)100%为926元、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为1019元;三类区(楚雄州其它各县)缴费工资低于(等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每月709元、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低于(等于)100%为801元、缴费工资高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为8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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