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查询

广东省失业保险政策

随着广东经济发展,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就业环境稳定,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响应国务院失业保险制度的修订,对我省的失业保险条例也进行完善,其中,包括重新调整了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规定,具体内容请查阅下文。 查看详情>>

最新广东省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小编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关于本省失业登记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流程,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本省城镇户籍无业人员,携带相关资料按照以下程序程序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最新广东省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一)属新成长劳动力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手册》(未办理的应先申请办理)或社会保障卡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无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二)由就业转失业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三)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停业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及工商部门发给的停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原企业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四)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和原就业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无业证明办理。

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失业登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在其《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就业状态”栏目中登记为失业,并在《手册》上加盖印章。

查看全文>>

2016年广东省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险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广东省经济发展,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健全,无论是单位还是企业,不断对工作福利进行完善并正规化。目前,广东省就失业保险政策进行了完善,失业保险小编已为大家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年广东省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一、2016年广东省失业保险金领取新政策

依据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失业女性生育当月可领取3倍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申领求职补贴等都成为本次新规的亮点。

1、女性失业期间生育发3倍失业保险金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此外,省政府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而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条例》还规定了“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以广州现行标准为例,可一次性领取到3720元的津贴。

2、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

查看全文>>

最新广东省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的条件和资料

  失业保险小编从广东省人社局了解,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广东省各地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本条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的业务,办理需要有哪些条件,准备哪些资料?小编已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了解有帮助。

最新广东省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的条件和资料

 

  广东省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