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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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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失业保险政策
2016菏泽市调整失业保险的最新政策
失业保险小编从菏泽市人社局了解到关于菏泽市完善失业保险的最新政策,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其中主要是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那么具体的调整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不用着急,小编为您整理了调整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菏泽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每人每月800元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菏泽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800元,比之前提高了70元。这是菏泽市连续第8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据小编了解到,菏泽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今年1-8月份,菏泽全市失业保险新增扩面 15029人,参保人数达到329924 人,为889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923万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786万元,为60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9.4万元,为4422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培训支出补贴389万元。
据悉,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将有7034名菏泽市民从中受益,预计补发金额49.2万元,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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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失业保险办理指南
对于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菏泽市民都知道社保卡已包含了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那么,对于菏泽市失业保险应该如何办理呢?办理的条件、办理的流程及地址等等,相信菏泽市民都不是很了解,小编为您提供了具体的参保办理指南,供大家参考。
菏泽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范围
(一)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五)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无军籍职工。
查看全文>>关于菏泽市失业保险缴费详情
小编了解到很多菏泽市民对于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还不清楚,别担心,本文是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菏泽市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所需的资料以及缴费的地点等具体详情。随小编一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菏泽市失业保险费征缴
(一)申报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自行申报、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参保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所需资料
1.《失业保险费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单位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填报《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增减情况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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