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883-2127917
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星期一至星期五)
临沧市失业保险政策
最新临沧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临沧市人事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该说明表明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那么,临沧市失业保险如何领取?领取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临沧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临沧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查看全文>>临沧市最新出台的失业保险政策方案
近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临沧市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在调整后的新政策中,强烈要求全市人民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搞。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临沧市降低缴费费率
自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2%,其中用人单位1.4%,个人0.6%。各县(区)依照参保单位2015年3月至6月申报的缴费清册进行清算,多缴的失业保险费不予以清退,用作抵扣2015年度以后各月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临沧市实施补贴政策
参保企业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5%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5%给予稳岗补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
查看全文>>关于临沧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介绍
提到失业保险相信临沧市民都众所周知,但提到就业失业登记该怎么办理呢?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失业保险小编收集到了关于临沧市《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发放工作及办理登记的流程,一起来了解吧。
临沧市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
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可新印制一批《就业创业证》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以其加载的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电子记录,逐步替代纸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临沧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1.本人提出申请,到县、区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失业证申领窗口领取《云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