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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647号
电话:0395-3133449
漯河市失业保险政策
漯河市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
从漯河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失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均可以到失业保险管理处失业待遇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业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漯河市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受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漯河市参保单位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漯河市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申报材料
查看全文>>全面讲解2016年漯河市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指南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失业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办理漯河市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漯河市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查看全文>>漯河市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
漯河市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定就业局势,促进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漯河市从1月开始,在全市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详细政策介绍请看下文,小编精心整理。
漯河市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
此次政策适用范围是全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且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的办法进行管理,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结束。
企业2016年度符合条件的,可开始,向人社部门申请办理,同一企业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市级参保企业直接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各县区参保企业通过本县区人社部门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市人社部门每季度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审核认定。援企稳岗政策实行后,将会很好地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岗位,对全市经济发展有着直接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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