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失业保险查询

眉山市失业保险政策

据悉,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其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那么,现在眉山市的失业保险费率是如何规定了呢? 查看详情>>

关于眉山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

眉山市最新的失业保险政策完善是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出台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对企业加强扶持,同时也促进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请查阅下文。

关于眉山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

一、扩大实施范围

各区(县)人社行政部门和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发〔2015〕23号、川府发〔2015〕38号的要求,将稳岗补贴从三类企业扩大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只要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同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均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不得再另行增加条件。

二、积极广泛宣传

各区(县)人社行政部门和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发放、张贴宣传资料以及提供专门咨询服务等方式,将稳岗补贴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并主动告知和指导所有参保企业积极申报稳岗补贴。

关于眉山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

三、简化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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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眉山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介绍

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眉山市办理失业金领取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准备什么材料?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内容大家一起阅读下文,生育保险小编整理。

最新眉山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介绍

眉山市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眉山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眉山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眉山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眉山市失业金领取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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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眉山市失业保险参保办理的介绍

失业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经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表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随着时代的进步,眉山市失业保险参保指南也被人们所关注。下面是失业保险小编整理的眉山市失业保险参保详细流程,希望能提供帮助。

关于眉山市失业保险参保办理的介绍

眉山市失业参保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眉山市失业参保办理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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