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失业保险查询

内江市失业保险政策

据小编了解内江市根据川人社发【2016】5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待遇,从2014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以前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作方式为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农民工未按规定享 查看详情>>

介绍内江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失业保险小编从内江市人社局了解到,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办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具体请认真阅读下文。

介绍内江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内江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内江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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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江市失业保险参保办事指南

提到失业保险相信内江市民都众所周知,但提到失业保险该怎么办理呢?参保都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呢?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失业保险小编收集到了关于内江市基本失业保险办理参保流程,一起来了解吧。

2016年内江市失业保险参保办事指南

内江市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流程图:

内江市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流程图

内江市失业保险参保办理电话、地址及上班时间

内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136号

电话:0832-2278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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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内江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日前,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财政局转发了关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和申报缴纳2016年失业保险费的通知》。详情请看下文。

降低内江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内江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内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县区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相关经办服务工作,综合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确保政策及时落到实处。现对内江市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

内江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新文件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失业保险征缴扩面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内江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延伸阅读:内江市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1)缴纳标准: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为本人享受全部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的总和,包括按本人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50%计算的医疗补助金、职业介绍费、职业技术培训费的缴纳,原则上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个人部分以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计缴10年;其余部分国家出资80%,集体出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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