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失业保险查询

青岛市失业保险政策

提到失业保险相信青岛市民众所周知,失业保险是职工缴纳的五险之一,是保障职工在失业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小编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了解到,现青岛市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个人的缴费比例为0.5%。 具体内容请查阅小编 查看详情>>

青岛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最新政策

青岛市社会保障局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据小编了解此次实施的内容主要有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稳岗补贴条件、资金使用及审核认定等等,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青岛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最新政策

一、 政策范围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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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的介绍

自从有了失业保险之后,给广大民众带来的不少方便。特别是失业了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是怎么样的,领取的标准是怎么样的等,这都是困扰着青岛市民们的。不过,别担心,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青岛市领取的详情。

青岛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的介绍

青岛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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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据小编了解青岛市的市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和本市失地农村劳动者,可到户籍所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仍在常住地居住的,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随失业保险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办理详情。

青岛市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青岛市失业登记

一、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本市劳动者;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本市城镇劳动者;

3.因用人单位破产、倒闭等原因失业的本市城镇劳动者;

4.土地被征用未实现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者,以及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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