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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通辽市和平路南739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475-6386510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辽市失业保险政策
如何办理通辽市的失业保险待遇领取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还可以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政府扶持优惠政策。那么,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通辽市的失业保险待遇领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待遇有哪些?有哪些办理程序?失业保险小编已整理相关内容,请认真阅读下文来了解。
通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通辽失业保险待遇包括
1、按月领取连续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具体领取时限以参保年限为依据);
查看全文>>小编给大家讲解通辽市失业登记的相关注意事项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失业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失业登记的办理流程。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通辽市失业登记对象
(一)年满16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各类学校毕(肄)业生。
(二)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
(三)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五)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以下称归正人员)。
查看全文>>通辽市科尔沁区7大举措加强失业保险的征缴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据悉,通辽市为改变失业保险征收现状,缓解征收压力,通辽市地税局与科尔沁区人民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科尔沁区试行失业保险查实征收的工作意见》,决定在科尔沁区试行失业保险查实征收的征管机制。
一、凡驻科尔沁区境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由所在地地税机关直接查实征收,劳动就业部门不再实行征前核定办法。
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由支付工资的单位实行代扣代缴,对单位未按规定实施代扣代缴,致使应收失业保险金无法追缴的,由支付职工工资的单位负责缴纳。财政预算内的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由财政部门负责代扣代缴。
三、强化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定期申报制度。各缴费单位在月末终了后10日内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申报缴纳单位部分的失业保险金,同时按本单位职工工资的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失业保险金。
四、地税机关为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方便缴费人申报缴纳税费,对缴费单位可实行税费同步征收,同步管理,同步稽查的征管模式,地税机关对失业保险缴费人违章行为的处理有比照税收行政处罚权进行查处的权利。
五、地税机关加强与同级劳动就业部门的工作配合,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地税与就业局的微机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对暂时不能联网的,地税部门在每月终了后将失业保险费入库清单及银行对帐单一并报送同级劳动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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