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失业保险查询

温州市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小编从温州人社局了解,失业保险金按温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温州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温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的条件,流程等 查看详情>>

最新温州市失业保险政策的详细介绍

  温州市失业保险制度为了保障温州市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失业人员再次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失业保险基金应明确社会公共基金性质,理清失业保险与劳动市场的责任边界,从而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健康发展,详见下文了解。

最新温州市失业保险政策的详细介绍

 

  温州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我国将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失业保险费率将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减税降费”措施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约新台币5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温州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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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次双向下调温州市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

温州市社保局透露,温州市本月起下调企业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由原来的3%降为2%,其中个人部分缴费例下降了一半。这是温州市首次双向下调企业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将惠及我市9.5万余家企业(包括工业企业与商贸企业)及其职工,年涉及金额为2.9亿元。

关于首次双向下调温州市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

温州市首次双向下调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费是一项全国统一缴纳的规费,目前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为3%,其中用人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比例为1%。此次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下调到2%后,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调整至1.5%,而个人缴费比例则下调至0.5%。

市地税局规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下调的时间从费属期2015年1月份起,即企业与个人从2月份申报缴纳开始享受这项优惠措施。

温州市首次双向下调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

注:费税的申报缴纳比日常月份晚一个月,1月份的费税2月份才申报缴纳。

为减轻企业负担,此前我市曾临时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但均只是涉及企业缴纳部分,并局限于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从未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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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温州市失业保险登记的相关事项你了解多少,小编来告诉你

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刊发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条件及流程。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办理温州市失业保险登记的相关事项你了解多少,小编来告诉你

温州市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所需材料

一、失业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

三、《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四份(提早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处理的,要提供用人单位正式文件);

四、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各一张。

温州市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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