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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延边州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服务热线:12333、12370
办公电话:0433-281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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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范围: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和龙市、珲春市、龙井市、汪清县、安图县
延边州失业保险政策
关于调整延边州失业保险政策的消息
失业保险政策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其“输血”的同时,更应该具有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其“造血”的功能。失业保险小编通过延边州人社局获悉,从今年开始,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制度体系,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促进企业的再生长发展。至于具体新政内容,请参考下文。
为了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增加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解决好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我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延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468元/人/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标准为23元/人/月。
二、珲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65元/人/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8元/人/月。
三、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40元/人/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7元/人/月。
四、从2016年1月10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职工的费率应当统一。
查看全文>>小编讲解2016年延边州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为此,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及流程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延边州失业保险办理的条件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办理失业保险所需材料
查看全文>>延边州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介绍
各位可知道,如果要想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就必须得缴纳失业保险费,那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否像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呢?下面是失业保险小编整理的有关延边州最新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以及失业保险其他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延边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延边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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