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失业保险查询

伊春市失业保险政策

小编了解到很多伊春市民对于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还不清楚,别担心,本文是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伊春市缴费标准、缴费方式以及缴费的地点等具体详情。随小编一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伊春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失业保险费 查看详情>>

【政策】新形势下伊春市失业保险支持就业创业工作

据悉,伊春市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新形势下结合失业保险基金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具体内容阅读下文。

【政策】新形势下伊春市失业保险支持就业创业工作

运用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就业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调整为1.5%,个人缴费费率由本人工资的1%调整为0.5%。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生产经营困难、向社会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用于富余人员生活补助、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或转岗培训补贴。

确需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裁员方案需经职代会通过。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参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在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经办机构按规定继续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研究探索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按规定给予6至12个月的救助渐退期,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创业人员创业失败,生活陷入困境,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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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伊春市失业保险

对于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伊春市民都知道社保卡已包含了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那么,对于伊春市失业保险应该如何办理呢?办理的依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的流程及地址等等,相信伊春市民都不是很了解,小编为您提供了具体的失业保险办理指南,供大家参考。

如何办理伊春市失业保险

伊春市失业保险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

办理地址: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

联系电话:0458-3602098

所需材料:

按规定应参加失业保险企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携带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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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取伊春市的失业保险金

据悉,伊春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相关条例规定,凡是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那么,具体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程序有哪些?

如何领取伊春市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伊春市的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一、相关规定

1、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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