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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775-2825489、2663377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管辖范围:玉州区、福绵区、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
玉林市失业保险政策
2016年玉林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近日,玉林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玉林市失业保险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玉林市对社会失业保险缴费做出了一些调整。调整后新的缴费方案将在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玉林市最新的缴费标准吧。
玉林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注:玉林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缴费基数比例为0.5%
改革前:玉林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最新玉林市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暂未确定,本地宝小编会为您持续更新。
详细讲解玉林市2016年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失业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玉林市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玉林市失业保险办理材料
查看全文>>关于玉林市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介绍
失业保险小编从玉林市人社局了解到关于玉林市完善失业保险的最新政策,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其中主要是对失业保险待遇最低提至980元/月的标准。那么具体的调整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不用着急,小编为您整理了调整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今年起失业保险待遇最低提至980元/月
从玉林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广西失业保险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广西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按照广西最低工资一类地区标准执行。因此,玉林市失业保险待遇将按一类地区标准执行。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基金管理,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基金征缴办法、待遇标准、经办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基金预(决)算,完善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逐步推进实现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
据介绍,广西最低工资按地区分为四类,以2015年为例,玉林市属二类地区,2015年最低工资为1210元/月,失业保险待遇最低为847元/月。按照新政策,一类地区最低工资为1400元/月,玉林市失业保险待遇最低提高至980元/月,比原政策提高了133元/月。
目前,广西全区已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超过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
按照现行政策,虽然征缴办法统一,但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依照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在待遇享受上还存在地区差异。此次通过完善广西失业保险制度,将履行缴费的义务和享受待遇的权利相结合,同等履行义务就应同等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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