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榆林市青山中路市政府2号楼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912-389358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
管辖范围: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榆林市失业保险政策
2016年榆林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最新政策规定
按照《榆林市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策规定,榆林市人社局根据失业人员领取情况,并结合实际调整了榆林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具体最新调整后的新政是怎么样的呢?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
榆林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最新政策规定
《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条例》中把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缴费年限划分得太细,在具体执行中很难操作。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条例》没有将享受待遇的期限与缴费年限划分得很细,而只是确定一个大的原则。
榆林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查看全文>>相关阅读
如何领取榆林市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指南
失业保险小编从榆林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随着失业保险体系的完善,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做了新调整。那么,市民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的业务,办理需要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等?小编已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有所帮助。
榆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榆林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查看全文>>介绍榆林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榆林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了失业保险缴费办理,深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缴费,帮助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那么,榆林市具体缴费比例是什么呢? 下面的时间,就让失业保险小编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下吧。
榆林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纳失业保险费
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0%缴纳失业保险费
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榆林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