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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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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失业保险政策
如何办理张家界失业保险登记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或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在张家界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经过哪些程序呢? 下面是失业保险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张家界失业登记申请条件
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查看全文>>张家界调整失业保险金的新政策方案
为保证全民生活都能够拥有好的保障,近日,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联合市人社局刑发了《劳动人民社会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要求企业职员享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为此,《条例》还对失业保险制定了2016年的最新政策。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张家界调整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笔者从我市就业服务局获悉,近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计算比例,从2015年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1000元/月调整为1063元/月,这是我市首次一年内连续2次提高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据了解,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6.3%,预计为全市2218名失业人员增加收入83.84万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之挂钩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均作相应调整。
查看全文>>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张家界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能够让企业职员在失业的情况下也能够拥有好的保障。为此,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社会失业保险保障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失业保险应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缴费。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笔者从市就业服务局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今年,根据新实施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我市失业保险费缴纳由3 %降低为2%,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7%共同缴纳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结合上级规定,要求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要求参加失业保险,依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同时将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市人社局待业职工管理所后缴纳失业保险费。今年我市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990元,各参保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5%、参保职工个人按0.5%计算应缴费金额,农村户口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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