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失业保险查询

张家口市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张家口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了失业保险缴费办理,深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缴费,帮助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那么,张家口市 查看详情>>

最新张家口就业失业证办理指南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字[2010]351号)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可以到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失业证办理。

最新张家口就业失业证办理指南

张家口就业失业证办理申请条件

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3、外国人来华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业

张家口就业失业证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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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2016年张家口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失业保险小编从张家口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政策法规,张家口市相关部门通过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从而促进了本市社会保险失业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小编已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

详解2016年张家口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的意见》(冀政办函〔2016〕18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25号)精神,为做好张家口市产业结构调整,稳定就业岗位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范围

以“6643”工程涉及企业为重点,凡符合我市为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相关政策和经济转型升级涉及的企业,均可纳入扶持政策的范围。

二、享受扶持政策的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1年以上,上年度无欠费,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岗位,无裁员或少裁员(裁员20人以内且裁员人数占企业职工总人数10%以内)的企业。

三、享受扶持政策种类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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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张家口市失业保险缴费新规定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张家口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了失业保险缴费办理,深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缴费,帮助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那么,张家口市具体缴费比例是什么呢? 下面的时间,就让失业保险小编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下吧。

最新张家口市失业保险缴费新规定

张家口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提高。今年1月起,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由630元增至730元,最低标准由480元增至520元。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待遇也将同时提高。

张家口市失业保险金调整新标准

本次调整将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以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其调整数额和调整后的具体标准。其中,累计缴费年限1—5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5—10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发放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10年以上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的70%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险金领取月数与缴费年限直接挂钩,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从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7年的一律按当地计发基数的60%核定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及以上的按照当地计发基数的70%核定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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