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失业保险查询

肇庆市失业保险政策

肇庆失业保险制度为了保障肇庆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促进失业人员再次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失业保险基金应明确社会公共基金性质,理清失业保险与劳动市场的责任边界,从而促进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健康发展。详细政策介绍请看下文: 查看详情>>

2016年肇庆市申领失业保险指南介绍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肇庆市人事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说明》。该说明表明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失业保障的领取指南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2016年肇庆市申领失业保险指南介绍

肇庆市申领失业保险条件

被保险人必须同时具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肇庆市申领及发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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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肇庆市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从肇庆市人社局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失业人员要及时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到相关政府扶持的优惠政策。那么,肇庆市办理失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有哪些流程呢?具体请参考下文。

最新肇庆市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肇庆市失业登记申请条件:

1、失业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向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市直企业失业登记)。

2、农村劳动者和其他非本地城镇户籍人员稳定就业满六个月办理就业登记的,失业后可在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肇庆市失业登记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大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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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肇庆市行政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均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本频道为肇庆市各行各业企业深度解析失业保险政策,下文是失业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请详细阅读。

肇庆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肇庆市失业保险降低费率

  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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