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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463号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396-2834780
传真号码:0396-2812996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管辖范围:驿城区、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汝南县、遂平县、新蔡县
驻马店市失业保险政策
驻马店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办须知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本文是失业保险小编整理的关于驻马店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办的详情,给大家参考。
驻马店市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唯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申办对象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除此之外,以下8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查看全文>>全方面讲解2016年驻马店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为贯彻社会保险的保障制度。近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该《方针》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参保和依法缴费的规定。同时,《方针》还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作了一系列的措施。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驻马店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经省政府批准,自今年3月1日起,驻马店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降至2%。
驻马店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查看全文>>2016年全新的驻马店市失业保险政策方案
近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驻马店市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在调整后的新政策中,强烈要求全市人民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搞。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驻马店市新调整的失业保险政策
企业申请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岗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其中,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x100%。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
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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