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育保险查询

鞍山市生育保险政策

2016年鞍山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了,鞍山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也有新消息。此次政策调整,将男方护理假工资增加到了15天,比原来的7天增加了8天的时间,更多详细政策内容请阅读下文,由生育保险小编收集整理! 鞍山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标准 最 查看详情>>

小编给大家讲解鞍山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的相关事项

为了保障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辽需要,增进妇女就业的发展。鞍山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鞍山市女职工妇幼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劳动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以下生育险报销标准。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小编给大家讲解鞍山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的相关事项

鞍山市生育报销报销范围

(一)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

(二)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

(三)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五)产检期间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及异位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0.4%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查看全文>>

鞍山市生育保险缴费介绍

最新鞍山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方式是怎么样的?缴费比例是多少呢?那么缴费基数又是多少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市民最为关心的。现在生育保险小编就为市民们提供了一份鞍山市生育保险办理缴费的资料。具体请参考阅读下文!

鞍山市生育保险缴费介绍

鞍山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当月工资总额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鞍山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总额。

鞍山生育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

查看全文>>

2016年鞍山市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标准

2016年鞍山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了,鞍山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也有新消息。此次政策调整,将男方护理假工资增加到了15天,比原来的7天增加了8天的时间,更多详细政策内容请阅读下文,由生育保险小编收集整理!

2016年鞍山市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标准

鞍山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标准

最新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生育津贴根据生育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目前有不少职工生育二孩。此次政策调整也做出了新的规定,符合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相同的享受待遇时限计算。生育职工在2014年9月26日后休产假或未休完产假者,均按新的产假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规定的男方护理假工资等问题,均按新的时间规定执行。

鞍山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标准

鞍山市生育津贴标准调整

此次对生育津贴标准也进行了调整,此前的生育津贴以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发。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