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九路518号
电话:0543-3162863
滨州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地址:滨州市文化北路40号保险大厦三楼
电话:0543-3162791 传真:0543-3162764
网址:http://www.bzhrss.gov.cn/
滨州市生育保险政策
最新滨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关于生育保险大家了解多少?生育保险是申请人由于怀孕而中断劳动时,由国家支付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滨州市生育保险缴费详细指南,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滨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滨州市16年平均月工资3500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6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3.6元=3500*75%*0.9%
查看全文>>相关阅读
最新滨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的介绍
据生育保险小编了解,滨州市为贯彻落实《滨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滨政发3号,以下简称《办法》),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确保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健康运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管理方式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均应依法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中介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办法》执行。
(二)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市属企业及中央、省属驻滨企业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县属企业及中央、省属驻县企业生育保险经办业务。
二、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及征缴
(一)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0.9%的比例缴纳;对费率确需进行调整的县(区),按照《办法》规定的有关程序报批。
(二)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登记、申报及缴费办法,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滨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查看全文>>如何办理滨州市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是申请人由于怀孕而中断劳动时,为了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由国家支付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滨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滨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滨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