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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纬路城建小区
电话:0415-2161738
网址:http://www.ddrsrc.com/
丹东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城建开发小区23号
电话:0415-2147182
丹东市生育保险政策
关于丹东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了两种。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丹东市主要明确了2016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具体缴费比例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现在就和生育保险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丹东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丹东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0.7%,国家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0.2%,个人不缴费。
丹东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丹东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丹东市生育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缴交: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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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丹东市生育保险报销程序
据悉,现在丹东市生育保险报销必须同时满足下面的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那么,现在丹东市生育保险报销是如何规定?有哪些标准,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报销程序有哪些呢?
丹东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查看全文>>详细讲解丹东市生育保险的新政策调整方案
据小编走访了解,生育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近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依据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修改。这次的修改主要是为了规范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丹东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0.7%,分别从社会保障费和管理费中列支。其中,国家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0.2%,从统筹地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中划拨,未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同级财政负担。
参保人员进行产前检查、分娩、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并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产前检查除外)。
已婚育龄女职工每年应在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二次孕情和宫内节育器检查,否则,造成流产或引产的,医疗费补贴按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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