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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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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838-253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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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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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生育保险政策
介绍德阳市生育保险政策最新调整
据生育保险小编了解,德阳市人社局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四川省生育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对生育保险医疗费、生育津贴、生育待遇等政策做了调整。具体请参考阅读下文。
德阳市调整生育保险政策
德阳市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生育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统一缴费、统一管理,分别费率、分别记账、分别支付待遇的管理体制,基金统筹使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应当同时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在本市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在县(市、区)参加生育保险。市属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区单位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生育保险。德阳市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执行统一政策。
德阳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照《四川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省政府〔2002〕第27号令)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享受产假。
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女职工生育符合晚育规定的,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50天;女职工生育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至30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90天。
德阳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调整
查看全文>>介绍德阳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程序
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具体德阳市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请看下文!
德阳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程序
㈠妊娠登记:
参保女职工怀孕十周内,应持妊娠诊断证明原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所在单位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妊娠登记》备案。办理妊娠登记时需确定生产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若选择市外医院生产分娩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意见加注意见。
㈡申报受理:
生育保险待遇除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分娩医疗费外,原则上受理后即办。凡属于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备合格的,予以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现场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对属于受理范围,但申报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应补齐的资料名称和合格材料的要求。
㈢待遇审核:
查看全文>>全面讲解德阳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德阳市相关的政策条例。符合条件的职工必须依法对生育保险进行缴费。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根据《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同时,《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了生育保险缴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此,小编为提供德阳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德阳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的基数计算情况是按照单位所在地的平均工资的60%最为基数来计算的。至于具体的百分之多少的比例计算,为详细精确的计算我们可以就自己所在职的单位进行咨询,计算公式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等于生育保险费除以生育保险比列。
德阳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
德阳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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