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育保险查询

广安市生育保险政策

据悉,广安市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精神,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进行社会保险生育保险的统筹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市、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业务,确保生育保险基金正常 查看详情>>

广安市新出台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及标准

广安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近日,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重新定义。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呢?下面,就让小编来讲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广安市新出台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及标准

广安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参保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同)0.8%的比例,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今后根据基金的收支情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测算,报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核定,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1%。

广安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广安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市本级暂定为0.5%。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作适时调整。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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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安市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内容

生育保险小编从广安市人社局了解关于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报销标准,报销范围等内容。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依法享有的各种帮助和物质补偿。是职工享受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体现。具体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

最新广安市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内容

广安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保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广安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 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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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广安市生育保险实施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

据悉,广安市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精神,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进行社会保险生育保险的统筹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市、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业务,确保生育保险基金正常运转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来了解。

【政策】广安市生育保险实施统收统支的市级统筹制度

广安市在认真梳理生育保险制度的执行、经办管理、基金运行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论证评估,多方面条件具备实施统收统支市级统筹制度。

根据《四川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要求,从参保范围和对象、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基金财务管理、待遇支付范围和标准、业务流程和信息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核算调度使用和年度收支总额预算管理的统收统支市级统筹模式。

广安市 生育保险政策

实施统收统支后,有利于基金的调剂和平衡,更能提高和增强抗风险能力。该制度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惠及参保人员4.5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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