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育保险查询

来宾市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和保证。来宾市对生育保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完善,并对市直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请看生育保险小编整理的详情。 来宾市机关事业企业职工生育保险 查看详情>>

最新来宾市生育保险报销办事指南

生育保险报销是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来宾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来了解。

最新来宾市生育保险报销办事指南

来宾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或流产费用。

(三)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再生育所需施行的取出宫内节育器、输精管和输卵管复通手术费用。

(四)初次参保职工,从参保(初次缴费)当日起计算90天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应待遇。

来宾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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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来宾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诠释

来宾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近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重新定义。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呢?下面,就让小编来讲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2016年来宾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全释

来宾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来宾市2016年平均月工资3350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3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2.1元=3350*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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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来宾市机关事业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和保证。来宾市对生育保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完善,并对市直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请看生育保险小编整理的详情。

2016来宾市机关事业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

来宾市机关事业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新政

一、生育保险基金缴费率:

(1)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缴费率为0.3% 。

(2)各类企业以及其它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缴费率为0.8%。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必须以单位整体参加生育保险(除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生育保险费缴纳基数与当年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一致,参保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逾期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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