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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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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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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生育保险政策
详细说明莱芜市2016年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一说到生育保险的缴费,相信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我应该缴多少。我该什么时候去缴费。缴费都要需哪些事项。不急,现在国家已经对生育保险的缴做了一些调整。据小编了解。生育保险的缴费主要是由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来进行的。对于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因为每个城市生活消费不同而有所不同。
莱芜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缴存基数:城市2014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3.6元=3500*75%*0.9%
94.5元=3500*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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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指南
据生育保险小编了解,如果想顺利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最好要在报销时间内准备全各种申报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包括用人单位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生育女职工提交的申报材料以及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那么保险流程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完成、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小编已为大家收集整理出莱芜市生育保险报销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莱芜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查看全文>>2016年新出台的莱芜市生育保险政策方案
为了保障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辽需要,莱芜市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劳动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以下生育险新政策。小编来给莱芜市女性职工详细的解答生育保险新政策,帮助更多人是我们团队的职责。
莱芜市调整生育保险险待遇
在生育待遇方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由90天增加到98天。调整了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的定额、本市定点医院生育医疗费用定额、非本市定点医院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限额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支付限额。
莱芜市生育保险费率下调
莱芜市将机关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0.3%的费率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同时对企业原执行的1%费率进行下调,规定矿山、钢铁冶炼企业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其他类型企业按0.8%缴费,可减轻企业负担200余万元。
此次调整,将所有类型参保企业缴费费率统一下调为0.5%,将为我市参保企业减轻负担600余万元。莱芜市再次下调缴费费率,是为企业减负定向调控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在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同时,能够充分调动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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