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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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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育保险政策
小编诠释临汾市生育保险的新政策方案
随着临汾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日,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做了一些改进。对此,临汾市社保局决定对《生育保险新的政策的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政策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临汾市新制定的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的0.5%--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作为缴费工作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工资60%的,按照60%作为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间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单位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并按规定核定金额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各县市区的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金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市直参保单位,各县市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市直参保单位基金支出由市医保中心直接管理。各县市区医保中心的基金支出,除报销资格和生育津贴,县市区医保中心审核,市医保中心复审外,其它支出由县市区医保中心负责管理。
查看全文>>最新临汾市生育保险缴费须知
随着国家社保的不断完善,生育保险也是日新月异,了解掌握最新的生育保险知识对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生育保险缴费的情况对市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我们就以临汾市为例,一起跟着生育保险小编来看看临汾市生育保险缴费详情吧。
临汾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为提高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我市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费率全部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一般不低于0.4%。
在我市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我市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比例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单位的缴费比例,各地有所不同。
临汾市生育保险缴费地址、电话及公交路线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看全文>>最新临汾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最新临汾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是广大享受临汾生育保险的在职员工家庭所最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临汾生育职工家庭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文生育保险小编将对此展开详细介绍。
临汾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标准
1.临汾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自然分娩,一类医院1800元、二类医院1600元、三类医院1400元;人工干预分娩,一类医院2200元、二类医院2000元、三类医院1600元;剖宫产,一类医院3800元、二类医院3600元、三类医院3300元。
2.临汾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标准:
自然分娩500元,剖宫产1000元。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发。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