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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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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育保险政策
最新临沂市生育险报销指南介绍
本文《最新临沂市生育保险报销指南介绍》是由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具体的临沂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详细内容介绍,请大家仔细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够帮上大家,谢谢浏览文章!
临沂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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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临沂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调整临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临沂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最新临沂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临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生育前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并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前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并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些待遇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女职工产假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限额付费的支付原则,低于限额的,据实支付,高于限额的,按限额支付。其中,治疗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含生育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为减轻生育女职工的负担,临沂已将新生儿的处置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包括新生儿采血、筛查、胎心监护、婴儿床位费等。
查看全文>>临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临沂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相信大家都很关心这些问题。那么,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份,临沂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资料。以供大家参考使用。
临沂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存比例:1%。
注: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用缴纳。
临沂市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626元,上限调整为13128元。
临沂市生育保险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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