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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704号社保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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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qzldbz.gov.cn
泉州市职工医疗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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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育保险政策
最新泉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生育保险小编整理泉州市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包括7个方面:顺产领取生育津贴天数增至98天,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减半,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也可享待遇,领取生育津贴天数有所增加,生育产前检查费待遇提至450元,生育保险关系可省内转移接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时间重算。
1.顺产领取生育津贴天数增至98天
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针对我市生育保险政策作出多项调整。
我市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2.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减半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应按其工资总额的0.7%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此次新规对参加生育医疗费用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作出调整,明确减半征收,每月按0.3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3.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也可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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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泉州市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介绍
从泉州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从今年1月开始根据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了社会保险带来的福利。具体请看小编整理的详情。
泉州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最低不低于2441.15元,最高不高于12205.75元。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费按实际工资总额计征,缴费基数在泉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调整后,在1月份办理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业务,将体现于2月份缴费账目中。
提示:泉州市此次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其调整后的数据将会在2月份的缴费账目中体现出来。泉州市的这种行为不仅更好的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
泉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地址、电话及上班时间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妙云街劳动保障大厦五楼
查看全文>>泉州市计生办讲解2016年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对于生育保险的办理,想必大家都会觉得是一件头疼的事,那么多的事项,那么多的流程。现在,咱不用那么麻烦了。只要简单的几个步骤就可以搞定。据小编了解。生育保险的办理经过社保局计生部简化后,精简了许多不必要有流程。那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泉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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