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查询

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政策

随着国家社保的不断完善,生育保险也是日新月异,了解掌握最新的生育保险知识对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生育保险缴费的情况对市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我们就以日喀则地区为例,一起跟着生育保险小编来看看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缴费详情吧。 日喀则生育保险缴 查看详情>>

最新出台的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政策

小编了解到,日喀则地区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随着日喀则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生育保险体系也随之得到补充完善,现在日喀则地区又有新出台哪些生育保险政策呢?

最新出台的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取消户籍限制

新的生育政策取消了户籍限制,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将所有各类单位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也就是说男女职工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如果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工生育期间,其配偶也享受15天护理津贴,其工资照常发放,不予扣除。

生育保险扩大参保范围

新《西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指出,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为职工或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条件

用人单位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或者参保中断缴费的,欠费期间,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发生与生育保险有关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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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据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喀则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内容主要有: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一次性生育补贴,职工产假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更多详细内容大家可以随时查阅我市社保官网了解。

了解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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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缴费办理流程

随着国家社保的不断完善,生育保险也是日新月异,了解掌握最新的生育保险知识对市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生育保险缴费的情况对市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我们就以日喀则地区为例,一起跟着生育保险小编来看看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缴费详情吧。

介绍日喀则地区生育保险缴费办理流程

日喀则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日喀则市16年平均月工资5431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6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36.6元=5431*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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