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育保险查询

泰安市生育保险政策

泰安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这三种类型。其中医疗费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诊时联网即时结算,非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个人全额垫付,随生育津贴一并审核结算。生育津贴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1、生育 查看详情>>

泰安市计生部新出台的生育保险费率下调的政策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生育保险的政策整改方案。此次调整主要是依照《关于整改2016年生育保险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通知》要求。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制度。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泰安市计生部新出台的生育保险费率下调的政策

泰安市生育保险费率下调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文件精神,泰安市结合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情况,将全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到0.5%。2015年9月21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5﹞70号文件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待遇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将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费率下调后,全市企业每年可少缴纳生育保险费1.1亿元,企业负担有效减轻。目前,全市生育保险当期结余3500万元,累计结余4.26亿元,累计结余基金平均可支撑27个月,基金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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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泰安市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最新泰安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方式是怎么样的?缴费比例是多少呢?那么缴费基数又是多少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市民最为关心的。现在生育保险小编就为市民们提供了一份泰安市生育保险办理缴费的资料。具体请参考阅读下文!

最新泰安市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泰安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存比例:1%

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泰安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最低2146元,最高10730元。

缴费基数上限为: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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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定:泰安市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标准

泰安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这三种类型。其中医疗费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诊时联网即时结算,非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个人全额垫付,随生育津贴一并审核结算。生育津贴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最新规定:泰安市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标准

1、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包括怀孕和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治疗费及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自2012年4月1日起,产前检查费为每人1000元,随津贴发放。

住院分娩费用实行“目录内零负担”,出院结算时,在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符合报销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后与市医疗保险处结算。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每人次29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每人次2700元;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未备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按照定额标准的70%支付。生育引起的疾病是指分娩直接引起的疾病,暂定为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三种,不包括妊娠引起的疾病。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限额支付。发生的医疗费高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限额支付,低于限额的据实支付。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医疗费100元;计划内怀孕后不满3个月流产医疗费为150元,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医疗费为300元,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绝育及复通手术医疗费均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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