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育保险查询

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

据悉,最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政策出台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泰州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省的相关要求实施新政。这次新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覆盖范围扩大,包括个体工商户雇工在内全享受;单位缴费比例降至0.5%;护理假期间,男职工也享受生育津贴;无 查看详情>>

最新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生育保险是申请人由于怀孕而中断劳动时,为了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由国家支付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生育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等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最新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自然分娩2000元、难产1700元(指胎吸、产钳)、剖宫产3000元;

  2、3个月(含3个月)内流(引)产的定额标准为400元,3个月以上流(引)产的定额标准为1500元。

  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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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泰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据悉,结合泰州市社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关于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现在生育保险已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558117人。同时,还调整了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全面积极落实政策,真正保障人民利益。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最新泰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泰州市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降至0.5%

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费。新规明确,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超过0.5%的,需报省政府批淮。我市原政策规定缴费比例为1%,现降为0.5%。

此外,针对目前各地生育保险政策不统一、待遇标淮差异较大、基金各自封闭运行的现状,新规明确,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我市生育保险将继续实行市级统筹。

泰州市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降至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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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据悉,最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政策出台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泰州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省的相关要求实施新政。这次新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覆盖范围扩大,包括个体工商户雇工在内全享受;单位缴费比例降至0.5%;护理假期间,男职工也享受生育津贴;无需垫付费用,津贴少补多不退这四大方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2016年泰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一、覆盖范围扩大,包括个体工商户雇工在内全享受

1999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新规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本省行政区域内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我市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面,生育保险已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558117人。

二、单位缴费比例降至0.5%

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费。新规明确,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超过0.5%的,需报省政府批淮。我市原政策规定缴费比例为1%,现降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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