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育保险查询

烟台市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具体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烟台市生育保险的内容,详见下文! 查看详情>>

2016年烟台市下调生育保险费率

从烟台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市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由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0.5%。这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了社会保险带来的福利。具体请看小编整理的详情。

2016年烟台市下调生育保险费率

烟台职工生育保险费率下调为工资总额的0.5%

从山东省烟台市人社局获悉,自1月1日起,烟台市将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由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0.5%,参保职工待遇不受影响。

据介绍,此次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市人社局通过对近3年来全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详细分析,认真开展测算,并多次与财政部门协商研究,形成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的方案。

烟台职工生育保险费率下调为工资总额的0.5%

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预计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每月将减收1710万元,估计一年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达2亿元。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在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继续抓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格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待遇和发放,切实维护好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文>>

烟台市计生部门调整生育保险报销的新政策方案

随着烟台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做了一些改进。对此,烟台市社保局决定对《生育保险新的政策的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政策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烟台市计生部门调整生育保险报销的新政策方案

烟台市调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新政策

自今年起,生育职工所发生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可实报实销!根据规定,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生育,需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参保职工出院后,持身份证、结婚证、一孩生育登记本(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住院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生育引起疾病和生育合并其他疾病的出院医学诊断等材料,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实现生育职工统筹范围内医疗费实报实销。

烟台市调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新政策

与此同时,参保职工异地生育,须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3500元的限额标准以内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结算。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3500元的限额标准的50%支付生育补助金。

查看全文>>

烟台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标准

  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具体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烟台市生育保险的内容,详见下文!

烟台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标准

  烟台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生育产假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