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社会保险局
职责:鞍山市社会保险局为正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和经办鞍山地区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1号
邮编:114000
电话:0412-5537307 0412-5560117(社会保险登记处)
网址:http://www.asrs.gov.cn/
鞍山市养老保险政策
关于鞍山市养老保险新政策的介绍
事物变化是世间存在的必然规律,只有不断变化更新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因此,为了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鞍山市养老保险也做了相关调整。具体的调整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惠民政策?这里小编整理了调整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
年龄不再是退职的绝对门槛
对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满15年,可按月享受退职生活费。
《通知》规定,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本人申请,经省辖市或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办理退职。退职生活费按现行职工因病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给退职生活费和统筹项目内生活物价补贴。
另外,退职生活费与退休养老金计算方面的差别体现在,若退休人员养老金达不到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发给。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按职工退休时鞍山上一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而退职人员不执行最低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同样可病退
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再就业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与企业职工同等条件办理病退。《通知》规定,上述人员达到因病、非因工致残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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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鞍山市养老金计算方法的介绍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具体的领取条件是怎样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鞍山市养老金领取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辽宁鞍山企退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缴费年限×计发比例(1%)
计发基数=(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指数
本人平均指数=(a1/c1+a2/c2+a3/c3+……+an/cn)/N
其中:a1a2……a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缴费工资;c1c2……c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省职工平均工资,2006年开始为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N为缴费年限。
查看全文>>关于鞍山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指南
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鞍山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鞍山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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