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养老保险查询

滨州市养老保险政策

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滨州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滨州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查看详情>>

滨州市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滨州市养老金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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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滨州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近日,小编了解到,滨州市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内容有哪些?具体是怎样实施的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滨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相关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滨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10月前全面启动

9日下午,滨州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大众网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滨州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启动。

参保范围:分类改革后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

根据政策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按国家和省规定,滨州参保事业单位是:分类改革后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

正在逐步转企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以及尚未确定类型的事业单位,凡已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没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划为生产经营类、但转企改制尚未到位的事业单位,暂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转企改制到位后,再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改革前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试点的编外人员,已经退休的,可以保留在参保范围内;未退休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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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州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事流程

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滨州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滨州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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