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养老保险查询

常州市养老保险政策

社保小编从常州人社局了解,当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申请人已经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已经完成首次参保)的情况,到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的业务。具体参考下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办理常州社保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1、户 查看详情>>

关于江苏常州市养老保险计算方式

据养老保险网小编了解,常州市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江苏省常州市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温馨提示:

1、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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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养老保险最新转移流程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当中的关系要怎么转移呢?下面是社保网小编为您整理常州市转移接续的相关信息。

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流程:

1.填写《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录用登记备案表》(附件1)、《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附件2)。

2.转入、转出单位和职工对转移工作单位事实认可确认签章后,由转出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移交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和职工档案等材料。

3.由转入单位到所在地同级就业管理机构办理职工转移工作单位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就业管理机构对持有《就业登记证》的人员应同时办理就业单位变更记载手续。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应当自转入、转出单位和职工对转移工作单位事实认可确认签章之日起30日内办理。

4.转出、转入单位依次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减、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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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常州市养老保险新政策

据社保网小编了解,2015年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了新的调整,常州市人社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就我市养老保险的变动及一系列市民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作了详尽的解答。

问: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答: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问:怎样参加我市市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填写相关参保登记表,“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低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将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准确无误的就可以当场完成参保手续。

问: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共分五档,分别是600元、1080元、1560元、2040元、 2520元。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2015年度内已选择了缴费档次并缴费的,不再作缴费档次调整,需要调整缴费档次的,可以在选择2016年度缴费档次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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