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养老保险查询

东莞市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社保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东莞养老关系转出或转入流程。 养老保险关系市外转出 查看详情>>

广东省东莞市养老保险最新政策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关于解决本市户籍没有养老待遇老年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东莞市养老保险政策做出了调整,下面一起来了解下新政策。

2013年东莞退休养老金调整

政策依据:《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

实施时间:2013年1月1日

内容简介: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定额标准为每人95元/月,定比比率为5%。专项津贴标准得到提高,正高级职称为1000元/月,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为800元/月。对于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养老金720元。

解决东莞户籍老人养老保障问题

政策依据:《关于解决本市户籍没有养老待遇老年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通知》东府办〔2012〕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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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东莞市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全国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并没有完全统一,尤其是过渡性养老金部分。据社保工具小编了解,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随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进行调整,本文是关于介绍各种养老金的计算方式。

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随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镇区单位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增长率1:0.6的幅度进行调整,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2001、2002、2003、2004年社会保险年度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调整比例分别为4%、7% 、10%和7%。

以市属单位离退休人员为例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20%(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25%)

(2)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前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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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方法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社保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东莞养老关系转出或转入流程。

养老保险关系市外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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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申办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证明须知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办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证明,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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