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养老保险查询

福建省养老保险政策

省政府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意见》,在省级统筹范围内流动的人群,其养老保险只转移关系,不转移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储存额。 省内转移接 查看详情>>

2016年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方式

参加了养老保险,最终待遇怎么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要有哪些条件呢?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及养老金的计发通知》小编带你详解。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 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基本养老金的计发:

1、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缴费性养老金、调节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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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变更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据社保网小编悉知,福建省养老保险农户在城镇就业两类情况可办职工社保啦!

养老保险新政出台 农户在城镇就业两类情况可办职工社保

今后,两类持《居住证》农村户籍人员,可纳入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社保范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这是记者1月15日从宁德市社保中心获悉的。

对象

两类人员纳入范畴

为推进福建省城镇化建设,完善养老保险衔接政策,近日,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在福建省城镇就业的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事项。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宁德市将按照省里的通知要求执行。

根据通知,持有《居住证》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居住地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以及灵活就业的,本人自愿,可以城镇个体经营者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城镇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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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办理指南

省政府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意见》,在省级统筹范围内流动的人群,其养老保险只转移关系,不转移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储存额。

省内转移接续流程

1、参保人员新参保登记。这里是指参保人员流动到新地方,在城镇就业时,在新的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登记。

2、打印个人账户清单。即把个人养老保险的账户清单详细打印出来,以证明已经参保,及参保的详细情况。

3、受理转入申请。即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由他们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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