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养老保险查询

赣州市养老保险政策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赣州市养老金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计算 查看详情>>

赣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策出台,虽然给广大市民跨省就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带来了便利。但依然有不少就业人员对于养老保险转移政策还不是很清楚,具体的办理手续又是怎样的呢?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符合规定条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办;

(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附件3,以下简称《联系函》)。

(三)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附件4,以下简称《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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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赣州市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据了解,江西省政府办公厅颁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2号),通知做出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调整内容,现在就一起去了解吧! 

通知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统一使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月缴费基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6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赣人社发33号)根据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相关数据确定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39元。

根据赣府厅字22号和赣人社发33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向市政府汇报,现将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6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12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0617元。养老保险纳入我局管理的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符合此范围的,参保单位按2016年9月底实有参保人数申报调整。

二、参保单位申报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时, 2016年1月以前参保职工从2016年1月始调整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16年1月以后参保职工从参保之月始调整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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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赣州市养老金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计算方法: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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