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养老保险查询

桂林市养老保险政策

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桂林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相比以前的政策有哪些变化?广大居民可以享受哪些利好?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养老保险小编整理了桂林市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关信息。 养老保险 查看详情>>

广西桂林市退休养老金计算方式

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保小编整理了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标准和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下面是广西桂林市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供广大市民参考。

目前桂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即,月计发养老金计算公式: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补助、利息等)÷139]。

1、1996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的待遇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 + 个人帐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 + 过渡性调节金

①、基础养老金:按退休时上一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

②、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39计发。

③、过渡性养老金:按1996年6月30日以前,企业和职工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分别每满一年发给1.4%、1.3%、1.2%、1.1%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计发。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实行个人帐户(1996年7月1日)前4年,职工缴费工资占当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比重的平均值,与退休时上一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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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最新操作指南

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桂林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广西桂林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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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养老保险政策最新介绍

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桂林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相比以前的政策有哪些变化?广大居民可以享受哪些利好?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养老保险小编整理了桂林市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关信息。

养老保险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9月19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桂林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标志着全市范围内将建立起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扩大参保范围 新纳入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群

据了解,我市在2009年和2011年,先后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居保)试点,2012年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204万多人,领取养老金人数达58.42万人。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办法》保留了原有的制度框架。在参保范围上,新《办法》规定:具有我市城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以前,新农保的参保范围是农村居民,城居保的参保范围是有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而新《办法》把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也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扩大了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从年轻时起就参保缴费,年老后获得更加可靠的保障。”该负责人解释说。

12个缴费档次自主选择 最高提至2000元 多缴多得多缴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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