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保险局
职责:负责全市参统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核定工作等。
地址:昆明市气象路60号市人才劳动市场1楼
邮政编码: 650000 电话:0871-4156027
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昆明市民航路301-307号
邮编:650042 网址:http://rsj.km.gov.cn
昆明市养老保险政策
昆明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指南
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昆明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政策是怎样的呢?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昆明市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关于昆明养老保险转移的政策介绍
一、在昆明市参统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职工,不变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由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二、职工调到外省市、外地州或实行行业、系统统筹的单位工作,应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将个人帐户上的全部储存额划转到调入地的社保机构。
三、由外省市、外地州或实行行业、系统统筹的单位调入昆明市参统企业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上的全部储存额转入昆明市社保机构,继续建立个人帐户,其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只转关系,不转基金的,其过去的缴费年限不予连续计算。
四、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进入昆明市城镇企业单位工作的,从进入单位工作之月起建立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其参加工作当月的全月工资收入计算,其军龄视为缴费年限。
查看全文>>昆明市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具体的领取条件是怎样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昆明市养老金领取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查看全文>>统一昆明城乡居民养老保最新缴费标准
众所周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一项基本的保障政策,可以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保障。据悉,2016年昆明颁布了《昆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那么实施细则主要包含了哪些内容?本文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细则》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规定昆明户籍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统一缴费标准,缴费分为12个档次,从每年100元至2000元不等,缴费满15年且年满60周岁者于年满60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一、缴费标准:按年缴纳 最低每年仅需缴100元
根据实施细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合并后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昆明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十二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
二、缴费年限:鼓励累计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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