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养老保险查询

宿迁市养老保险政策

社保小编从宿迁市人社局了解了关于我市社保养老保险变更的办理操作指南,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居民个人的社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都要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流程?一起跟随小编来了解吧! 办理条件 查看详情>>

宿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最新流程

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宿迁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宿迁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

统筹范围内转移:在同一统筹区的流动就业人员

跨统筹范围转移: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已退休人员除外),跨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非转入地的40/50人员(年满40周岁的女性和年满50周岁的男性)不作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账户

农村居民: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在人员,在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其农业户籍跨县(市、区、旗)迁移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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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据社保小编了解,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宿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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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养老保险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江苏省宿迁市的养老金计算方式,供广大市民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4年最新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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