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养老保险查询

宿州市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是大家甚为关心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当中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的话,要怎么转移养老保险呢?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养老保险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宿州市保险转移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 查看详情>>

宿州市退休养老金计算方式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宿州市退休养老金是多少?它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由社保小编带你了解宿州市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详解。

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二、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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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养老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据社保网小编了解到,宿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在城镇就业、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1)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可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村(社区)居民会议民主确定。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个人缴费、集体(社区)补助、政府补贴及利息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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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20元,试点县(区)财政承担10元。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落实节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父母参保,可适当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具体办法由试点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对城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后,由试点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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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指南

养老保险是大家甚为关心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当中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的话,要怎么转移养老保险呢?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养老保险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宿州市保险转移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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