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社会保险局
简介: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处级事业单位,玉溪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前身为玉溪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市级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企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直接经办。机构级别为副县级。
地址:玉溪市桂山路29号、红塔文体中心东门正对面
邮政编码: 653100
电话:0877-2072306
网址:http://www.yxhrss.gov.cn
玉溪市养老保险政策
玉溪市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具体的领取条件是怎样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社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玉溪市养老金领取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查看全文>>2016年度玉溪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玉溪市为了进一步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颁布了《玉溪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细则的内容有哪些养老保险小编专门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以2008年8月8日为准。此前土地被完全征收并参加养老保险的,由县区人民政府一次性补贴4000元/人,个人缴纳不低于6000元。土地大部分被征收并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均耕地面积小于或等于0.3亩),由县区人民政府一次性补贴3000元/人,个人缴纳不低于7000元。
2、 2008年8 月 8日起土地被征收的实施“即征即保”,即土地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统一征收的农民,每征一次土地缴纳一次养老保险费,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但累计补贴总额每人不超过5000元。如单次补贴金额超过5000元则按5000元计算。
3、 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或已领取养老金的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个人缴纳部分必须一次性缴清,其待遇的给付按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计算支付。 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原则上不得退出。缴费期间死亡,保险关系转移和户口迁出本县(市、省)后,迁入地没有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退还个人帐户余额,退保时按银行一年期的存款利率的复利计息,退保金额为个人账户中的本利之和(本金包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除上属情况外退保的,只退个人缴纳部分,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利息不予退还,全部转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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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溪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指南
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玉溪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玉溪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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